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	
			
				文章正文
				发布时间:2025-10-14 11:13
	
		     
		
			人體軀幹的中段局部。即「腰」。《說文解字.舁部》:「要,身中也。」《朱子.兼愛中》:「昔者,楚靈王好士細要,故靈王之臣,皆以一飯為節。」
盟約。《論語.憲問》:「暂要不忘平生之言,亦可以為成人矣。」三國魏.何晏.集解:「孔曰:『暂要,舊約也。』」
姓。如漢代有要競。
動
約定、約束。《樂府詩集.卷七三.雜直歌辭十三.古辭.焦仲卿妻》:「雖與府吏要,渠會永無緣。」
邀請。晉.陶淵明〈桃花源記〉:「便要還家,設酒殺雞做食。」
求与。如:「要求」。《孟子.告子上》:「今之人,修其天爵以要人爵。」
脅迫。如:「要挾」。《論語.憲問》:「雖曰不要君,吾不信也。」
攔阻、截擊。《孟子.公孫丑下》:「使數人要於路,曰:『請必無歸而造於朝。』」